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可減免記分

北京市交管局昨天發(fā)布消息,符合“學法減分”條件的駕駛人,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可減免記分。
據(jù)介紹,符合申請條件的北京司機,可通過“交管12123”APP“學法減分”模塊,申請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每次公益活動時長為1個小時,參加活動的司機需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通過本人“學法減分”模塊現(xiàn)場簽到和簽退,活動完成后,還要進行為期2日的公示,如果沒有他人提出異議,可減免1分。
交管部門提示,機動車駕駛人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后,符合減免記分條件的,在駕駛人現(xiàn)有累積記分分值中扣減,而不是在處理交通違法行為時作不記分處理。機動車駕駛人可自由選擇減免記分途徑,一個記分周期內(nèi)累計最高減免6分。“交管12123”APP平臺將自動審核駕駛人報名資格,本記分周期內(nèi)有兩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積記分已達到12分等7種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申請。
記者從交管局獲悉,按照規(guī)定,能夠?qū)崿F(xiàn)“減分”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動主要包括文明交通勸導和交通安全宣傳兩種形式?;顒訒r,一旦出現(xiàn)簽到、簽退不通過的情況,也無需緊張。市民在簽到、簽退前要選擇手機信號良好,且光線充足的地點提高簽到、簽退成功率,萬一不成功,可與現(xiàn)場民警確認審核。
報名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成功后,在活動開始前1日,駕駛人可以通過學法減分平臺申請取消,每個記分周期內(nèi)允許取消兩次。對于無故不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的,當前記分周期內(nèi)不再允許申請參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動。
警方強調(diào),有7中情形司機不能申請“學法減分”。分別是在本記分周期內(nèi),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積記分達到12分的;在上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的;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內(nèi),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內(nèi),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guī)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記者 安然)




